时间:2018-12-30 07:00:00编辑:文二
个体的人没有了归宿感,认为自己是这个人类社会中的“外人”,自己将自己异化。在个体迫切的需要一种理论来化解自己的异化感觉时,存在主义就应运而生了。
存在主义的主要观点
一、存在先于本质
“存在先于本质”为萨特所提出,代表了存在主义的形而上学。这种形而上学同西方传统的形而上学有着本质的不同。传统的形而上学一般给“本质”赋予了普遍的、抽象的以及形式的特征,而且一般认为在时间上来说,本质先于存在。
关于存在主义的基本概念:
1、‘存在’的认知观理解是:从发觉、识别、属性、了解、功能;到作用、利弊、用途、效果、控制等系统化的归纳。
2、是指人的存在,不是指某种‘物’的存在。‘物’只能处于‘在’的状态下,等待人来发现它的‘存在’。
3、是指人的存在有别于其它‘动物’的存在。动物的感觉不具备到达人对‘存在’的理解定位。
4、是指人类‘感知到’事物的存在。因永远有事物处于一种‘在’的状态下,使人类无法觉察到它——在。
5、指某些人感知到的‘事物’而某些人还没感知到‘此事物’的一种现象,而这种现象必定会在此世间——此在。
6、人对‘自身认识’的存在。有理性的认识与非理性的认识,在此认识的过程中,体会着感性‘此起彼落’的存在效果。
7、个体发出的一种“存在”信息,将他“感知到”的“某一事物”向大众发布,由信息反馈而获得共鸣,相互感受到彼此的‘存在’——此信息可能是隐秘的,由“接收者”感知这种隐秘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