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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首是从什么时候出现的 为什么一定要是斩首?

时间:2018-11-05 20:00:00编辑:文二

据《周礼·秋官·掌戮》对死刑的解释,杀,“杀以刀刃”;斩,“斩以斧钺”。说明西周就有。那时的军队实行“国人”(自由民)当兵的等级制度,随着战争规模扩大,“军旅皆出于乡”,军队由6个师扩展为22个师,频繁地征伐争战。为惩治军中的犯罪者,习惯法和不成文法中均有“杀”、“斩”之刑。国王的军令、训词及权臣的命令是法律形式之一,《周礼·秋官·士师》载:“誓,用之于军旅”。

斩首是从什么时候出现的 为什么一定要是斩首?

周武王率兵伐纣,在商郊牧野誓师(史称“牧誓”)时,就宣布过严明的军纪。如无命不许轻退,敌退不许追杀,务须严守约束,若有不遵者杀无赦。在这次作战中,当周军攻入商都朝歌时,周武王对已死的商纣王,“乃射三发而后下车,击之以轻吕(剑名),斩之黄钺(铜斧)”,交将纣的头悬挂在大白旗上(见《史纪·周本纪》)。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斩首始于秦。秦的死刑,种类多,执行手段极其残酷。仅秦律中规定的死刑就有:弃市、斩、枭首、磔、戮、具五刑、戮尸、车裂、、定杀、纹和族等12种。其中“斩”和“枭首”,都属于“斩首”类。一说“枭首”是处死后悬头示众,不包括斩首。

那时车队中法律比较完备,据出土的秦简《军爵律》和《商子》载,对违反军令的人要按法严惩,对作战中畏死不前,临阵脱逃者,处以死刑。军中规定的死刑还有:“降敌”罪,“降敌者诛其身,没其家”,杀本人,全家还要没为官奴;“不得”罪,下级军官带兵作战,得不到敌人首级的,要处死;“誉敌”罪,赞扬敌军,瓦解士气者,要处“戮”刑。那时军队由于条件限制,执行死刑时,往往是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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