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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法律严格吗?秦律有哪些刑罚?

时间:2018-10-17 11:28:29编辑:浮泊凉

廷尉职责重大,要处理全国范围内的法律事务,上对皇帝负责,下统各级地方司法机关。廷尉之下,是各个郡的郡守,当时的郡守兼有司法职务,是地方司法的最高领导者。郡守上承皇帝或廷尉,下启县令,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是秦代司法的最核心环节,大多案件到郡一级就能处理完毕。在郡中,有大量的官员如郡丞、功曹等,帮助郡守处理本地的各类司法事务。

郡守以下是县令,县级的司法设置类似于郡,也起着桥梁作用,县令也有一批属官帮助自己处理司法事务。县级以下的乡、亭等,也都有一定的司法职责,如刘邦任亭长时就曾押运过犯人。可见,秦朝的司法体系是相当完善的,是一套从皇帝、廷尉经郡县长官直达地方的垂直管理系统,有着较高的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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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法律详尽,对具体案件的审理,必须要经过一定的司法程序。例如,秦律规定,诉讼可以由当事人发起,这种方式称为“劾”。但一般情况下诉讼都是由基层小吏代理,将情况上报县官,这种方式被称为公诉。此外,官府还规定了案件的受理范围。例如,秦法规定,被贼人所伤、被他人盗窃等案件属于“公室告”,而那些儿子偷家里财产、父母伤儿女和所属奴婢等案件属于“非公室告”。官府只受理那些公室告,非公室告不予受理。

为了确保案件的审理能反映实情,秦律规定,获取犯人的口供时,最好不要对犯人动刑,而要智取,这样获得的口供真实性才高。同时,秦人也非常重视对案发现场的勘查与研究,执法官常常亲临现场,记录案件的详情及现场状况。从现存秦简中看,当时的记录还是很详细的,包括受害人的服饰、外貌特征、受伤部位,作案人的残留物品以及周围人的旁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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