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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澜生平经历张澜的贡献成就有哪些?

时间:2019-04-02 14:36:37编辑:文二

1949年(中华民国三十八年)6月,张澜等由上海到北京,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筹备工作。9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1949年10月5日,出席中苏友好协会总会成立大会。张澜被选为副主席。10月9日出席中共人民政治协商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当选为政协常务委员。

1949年12月27日,在民盟一届五中全会继续当选为主席。

1952年10月1日,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周年,发表《巩固人民民主政权,团结国际友人》一文。

1953年1月13日,出席中央人民政府第20次会议,被推举为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

1954年9月,我国公布了建国以后第一部宪法。张澜发表《为制定我国第一个人民宪法而努力》的文章,文中提到“这个宪法草案,一方面是记录我国人民革命事业的胜利成果的丰碑,另一方面又是在我国建设繁荣幸福的新社会的蓝图……今后,中国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而奋斗。”

张澜生平经历张澜的贡献成就有哪些?

1954年9月1日,由四川省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4年9月15日,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幕式,张澜当选主席团成员、主席团常务主席。9月27日,当选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