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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三年是哪一年有哪些历史事件

时间:2018-10-10 13:25:16编辑:梓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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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正阳门外发生火灾  

康熙二十三年(1684)三月初十日,京师正阳门外大火,民居受灾严重。康熙帝亲登正阳门城楼,指挥救火。他先命内大臣、侍卫前去扑灭,后又数次派人巡视。发现该城及司坊巡捕营等官,并无一人在场,更无救火者,而都察院左都御史科尔坤等朝廷重臣侍火势熄灭后方返回各自府中,于是在第二天,康熙帝对有关官员平日不加预防,遇灾又不急救的失职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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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台湾府  
康熙二十三年(1684)四月十四日,康熙帝批准工部侍郎苏拜会同福建总督、巡抚、提督遵谕议定的管理台湾疏奏,决定:在台湾设立台湾府和台湾、凤山、诸罗三县,设巡道一员分辖。设总兵一员、副将二员、兵八千名,分为水陆八营防卫。澎湖则设副将一员、兵二千名,分为二营。每营各设游击。守备等官。自此,清代始在台湾置府设官。
设专收海洋贸易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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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三年(1684)六月初五日,康熙帝以海洋贸易,对民生实为有益,但收税如不定例,恐为商民所累,决定凡属海洋贸易 ,设专门官员收税,并酌定则例。此后,清廷在澳门、漳州、宁波和江南的台山设立海关,以为粤海、闽海、浙海和江海等四海贸易,并设官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