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09 09:21:19编辑:文二
不过,丞相作为官职并非如常人想象的一直出现在历史中。西汉哀帝时,延袭了三百余年的丞相之名就被改为了“司徒”,自此之后,除蜀汉与曹操掌权时曾短暂设过丞相,丞相之职几乎就在历史中消失。
直到唐代设左右丞相,丞相之名才再次在历史中出现,并延续至明太祖废除丞相为止。
宰相这一名称的出现于丞相几乎相同,早在春秋战国时代的著作《庄子》中就以有了对宰相的记载,《吕氏春秋》中更是直言:“如果上天要降灾祸于国君,宰相可以代替国君受过。”
只不过宰相不同于丞相,它并不是一个官职,而是一个习惯性的称呼。“宰”其意指主宰、管理之意;“相”本意为相礼与人,但也有辅佐之意。
是故,将“宰”“相”二字连用,用于指代那些辅佐君王处理朝政的臣子,如丞相、尚书令、同平章事等。
区别二、丞相是宰相,但宰相不一定是丞相
祝总斌先生曾经对中国宰相的性质作出过精辟的定义,他认为在中国历史上只要一个官吏拥有了以下几项权力,就可以被称之为“宰相”:
1、必须拥有能够和皇帝商量政务的“议政权”;
2、拥有“执行权”,能够监督、督促百官执行政务。这两项权力缺一不可,只要缺少了一项就不能被称为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