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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统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912年2月12日),隆裕太后替年仅6岁的溥仪颁布《退位诏书》,接受清室优待八条件,宣布溥仪退位。同时按照优待条例,溥仪等仍“保持原来尊号不变”、“暂居宫禁”———紫禁城,继续着小朝廷的生活。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民国十三年(1924年)溥仪被冯玉祥部队赶出故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