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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对郑板桥的人物评价

时间:2022-10-28 10:50:26编辑:yu118.com

郑板桥(1693-1766),原名郑燮,字克柔,号理庵,又号板桥,人称板桥先生,江苏兴化人,祖籍苏州。康熙秀才,雍正十年举人,乾隆元年(1736年)进士。官山东范县、潍县县令,政绩显著,后客居扬州,以卖画为生,为“扬州八怪”重要代表人物。

郑板桥一生只画兰、竹、石,自称“四时不谢之兰,百节长青之竹,万古不败之石,千秋不变之人”。其诗书画,世称“三绝”,是清代比较有代表性的文人画家。代表作品有《修竹新篁图》《清光留照图》《兰竹芳馨图》《甘谷菊泉图》《丛兰荆棘图》等,著有《郑板桥集》。

郑板桥情系百姓,与民同忧。乾隆六年(1741年)春,因科举及第考中进士的郑板桥被派往山东范县任县令,开始了他长达12年的官宦生涯。他为官力求简肃,视排衙喝道之类的礼仪为桎梏。为察看民情、访问疾苦,他常不坐轿子,不许鸣锣开道,不许打“回避”“肃静”的牌子,身着便服,脚穿草鞋到乡下察访。即便夜间去查巡,也仅差一人提着写有“板桥”二字的灯笼引路。因为他常常微服“陇上闲眠看耦耕”,以致“几回大府来相问”,竟找不到他的人影子。

对于百姓的疾苦,他时时刻刻都挂在心上。他一生善于画竹,尤其善于据竹写诗。在潍县任县令时,他的顶头上司、山东巡抚包括向他索求书画,他画了拿手的竹子,并在上面题诗一首:“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

乾隆十一年(1746年),郑板桥调署潍县,在潍县任上七年,竟有五年发生旱蝗水灾,生民涂炭,哀鸿遍野。他一面向朝廷据实禀报灾情,请求赈济;一面以工代赈,兴修城池道路,招收远近饥民赴工就食,并责令邑中大户轮流在道边开厂煮粥,供妇孺耄耋充饥。同时,责令囤积居奇者迅速将积粟按通常价格卖给饥民。他自己也节衣缩食,为饥民捐出官俸。在最危急之时,他毅然决定打开官仓放粮。乾隆十七年(1752年),他愤然辞官,回到故乡江苏兴化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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