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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侵权责任法案例分析

时间:2024-04-17 18:04:42编辑:yu118.com

导读:侵权责任法是审理侵权案件的法律依据,通过对侵权责任法案例的分析让人们更了解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同时也能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最新侵权责任法案例分析,供大家参考。 一、案情回顾

20XX年2月,原告某种子公司与被告李某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其座落在邵武市和平镇的和平种子仓库出租给被告使用,使用用途为仓储,租期一年(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将仓库交付被告使用。20XX年12月13日,和平种子仓库发生一场大火,仓库的屋顶、门、窗户等被烧毁。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未对火灾事故的原因及责任作出认定。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要求被告恢复被损毁部分的原状或赔偿损失,均遭被告拒绝。为此,原告以被告未履行合同之义务,损毁租赁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73,500元。

二、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签定的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成立且合法有效,原、被告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被告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物,即是合同之约定,也是法定之义务。承租人违背妥善保管的义务,致使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对出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告未能举证证明自己尽到妥善保管好租赁物之义务,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即承担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好租赁物,致租赁物毁损的赔偿责任。本案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5,000元。

三、法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此处的损害赔偿责任,可依照债务不履行的违约责任来确定;承租人因故意或过失致租赁物毁损的,也可依照侵权责任处理。出租人可选择其一向承租人主张损害赔偿。出租人选择诉因的不同,对其举证责任的分配也不同。不同的举证责任规则使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选择中承担不同的举证责任,也将直接影响诉讼的实体结果。
本文标签: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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