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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简介辽宁省历史发展过程气候环境自然资源介绍

时间:2018-12-11 13:31:36编辑:浮泊凉


魏晋南北朝时期,为州郡县时代。辽宁地区设置有平州,州下设有辽东郡、昌黎郡、玄菟郡、辽西郡等,郡下置县。南北朝时期,地方政权更替频繁,辽宁的行政建置变迁十分繁杂,但基本上仍为州郡县三级制,州郡县数目越来越多,区划越来越小。至北齐时期,辽宁地区除高句丽设置的30个城外,北齐在此共设置了1州、2郡、7县。

隋、唐、辽、金时期,为道、路时代。在该时期内,辽宁地区行政建置的一级机构基本上是道和路。隋代前期为州县二级制,隋代后期为郡县二级制;在辽宁地区设有柳城郡、辽西郡、辽东郡,郡下设县。唐代始行道、州、县三级制,辽宁地区归河北道管辖。道下设营州上都督府、安东都护府,府下设有州县。从晋元兴三年至唐乾封三年(404-668年),辽河以东被北方民族政权高句丽所占据,其所设行政建置为城邑建置机构。

辽代在辽宁地区设有上京道、中京道、东京道,道下设有府州县。金代在辽宁地区设置有上京路、咸平路、东京路、北京路等,路下设有州县。辽金时期的基层建置机构州、县数量大,隶属关系繁杂,是辽宁地区普遍设置、广泛开发的时期。到金代,涉及辽宁地区的建置有4路,22个路属路、州、府,并下辖35个州县及8个州下县。

元代在辽宁地区设置了辽阳行省,行省下设有路、州、县机构。明朝在辽宁地区设置了辽东都司,都司下设25卫和2州。这种都司卫所体制虽为军事机构,但兼理民政,其职能类似行省,是元代行省制的继续。清朝在辽宁地区实行旗民分治制度,以盛京(奉天)将军系统辖治旗人,以府州县管理民人。清末改为奉天行省,省下辖有道、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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