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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皖南事变新四军受重创不完全是项英的责任

时间:2020-12-22 09:06:52编辑:野蛮历史网

  论者强知:1939年2-3月,项英曾经与周恩来“商得‘向南巩固,向东作战,向北发展’的一致意见”(一说“向北发展,向东作战,巩固现有阵地”叭,后来又拒不执行。笔者认为,这样的说法耐人寻味。按理来说,周恩来是向项英传达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的,怎么又和项英“商得”一个“一致意见”?这样做置中共中央于何地?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此时的中共中央并没有真正下决心实施“发展华中”战略。这可以在刘少奇的叙述中找到佐证为了打开华中局面,193811日,中共中央成立了以刘少奇为书记的中原局,“所有长江以北的河南、安徽、江苏地区党的工作,概归中原局指导”。但此后“发展华中”依旧没有起色。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刘少奇承认“我们到达华中以后,继续犯了一个错误,又失去了一些时机。我们当时估计,敌人占领武汉以后,还会继续向内地实施战略进攻,平汉路、陇海路及郑州、洛阳、西安等地会被敌人占领,河南全部会成为敌占区·…..直到一九三九年冬,才改正了这个过分的估计,才确定认识抗战的相持阶段已经到来,才把中心转移到津浦路两侧敌后地区去。”对于刘少奇的这个总结,学术界似乎一直没有注意。

  “一致意见”本身也需要推敲。首先“一致意见”有不同表述,其次论者在引用“一致意见”时,多未交代出处,只有《新四军征途纪事》指出是依据周恩来《目前形势和新四军的任务》。可以肯定的是,“一致意见”至少不应该与《目前形势和新四军的任务》相抵触。笔者查阅全文,发现只有“大江南北游击根据地的创造是完全可能的咱一句,可以说和”向北发展“(即”发展华中“)有关。全文突出强调”我们在江南敌后地区确定发展的方向,有三个原则:(1)那个地方空虚,我们就向那个地方发展。(2)那个地方危险,我们就到那个地方去创造新的活动地区。(3)那个地方只有伪军,友党友军较不注意没有去活动,我们就向那里发展。“非常明确,周恩来与项英的”一致意见“应该是如何发展江南。论者在引用时多省略”我们在江南敌后地区确定发展的方向“这个限定句。省略了这一句,也就回避了”华中“并不包括江南这个事实,同时也就将周恩来提出的发展江南三原则转化为发展华中的三原则,自然也就会得出项英违背”一致意见“、抵制发展华中战略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