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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历法在宋朝对外交往中的作用

时间:2020-12-04 09:21:16编辑:野蛮历史网

  宋徽宗立,大理与宋之关系有了飞跃。崇宁二年 (1103) ,大理国主段正淳遣高泰运奉表入宋,"求经籍,得六十九家、药书六十二部"。段正淳死,子段正严立,与权臣高量成谋求归宋。广州观察使黄璘得报,转奏朝廷,称:"南诏大理国慕义怀徕,愿为臣妾,欲听其入贡"。徽宗诏黄璘置局宾州,“凡有奏请,皆俟进止"。于是,政和六年 (1116) ,段正严即“遣进奉使天驷彦贲李紫、副使坦绰李伯祥等使宋,随携贡马三百八十匹及麝香、牛黄、细毡、碧玕山诸物,外携乐人一队。宋徽宗诏黄璘与广东转运副使徐惕相偕入京。其所经行,令监司一人主之。"《宋史·徽宗本记》所载“是岁,……高丽、占城、大食、真腊、大理、夏国入贡”,即指此事。次年二月,李紫琮等人到达宋都汴京,受到了宋朝政府的热情款待,其所献乐人尤其深得徽宗喜爱。宋朝政府即正式册封大理国主段正严 (即段和誉) 为"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司空、云南节度使、上柱国、大理国王"。为示郑重,宋遣儒臣钟震、黄渐为册封使,前往大理进行册封,同时颁赐宋行日历一册。这标志着大理与宋臣属关系首次正式确定,故于宋于大理都是一件大事。而颁赐历法,确实是宋对其确立宗主国地位的象征,正是因为宋统治者非常在意这种象征的政治意义,政和八年宋科举会试词科的题目才会是:"代云南节度使大理国王谢赐历日表"。

  由于历法具有十分浓厚的政治色彩,颁赐历日的及时性就显得非常重要。南宋初年,一般颁赐历日都在岁末进行,不过由于古代交通工具的相对落后,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如交趾等国岁首常常不能收到新历。《宋会要辑稿》职官三十一之七记载:“(绍兴三年)提点广南东路转运判官章佶言:国家岁颁历日以赐群臣,外及监司郡守。唯岭外遐远邮传稽雍,每岁赐历及降下历日样常是春深方到,岁初数日莫知晦朔之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朝廷下令提前颁赐。《宋会要辑稿》职官 三十一之七记载:"(绍兴)三年正月二十三日诏:今后历日须管于十月上旬颁降了当"。这样就能保证新年伊始,边远的臣属之国及地方政权用上新历。